2014年7月10日 星期四

化妝

          

我雖然貪靚,但好少化 “full set” 或濃妝,只係返工成日唔夠瞓,精神一般,為免影響市容,總會化少少淡妝,例如配合自己膚色嘅粉底,加唔太深色嘅胭脂同唇膏,化咗都唔係好覺嗰種,旨在等個人望落精神啲。


某星期五晚放工飯局之後,我攞枝唇膏出嚟,F 對我講。。。

F:嘩,十點幾喇,冇人睇架喇!

我:嘻嘻,唔知架,夜猛猛,如果撞到人,嚇親人就唔好啦!

          

事隔幾日,臨放工時我又攞枝唇膏出嚟補補啲色,今次到 I。。。

I:都放工啦,唔駛補喇。。。

我:嘻嘻,就係放工,做咗成日野,至要執執,你知我架啦。。。

I: 哈哈,Okay 喎,冇問題。。。

我:哈哈,係咪架?我可能慣咗,點都要執執,我只會做運動時完全唔整(冇化妝), err 。。。應該咁講。。。我唔會變態到化晒妝去做運動咁囉。。。

點解?

其實化妝去做運動,唔止「變態」,對皮膚應該唔會好,因為做運動會流汗,啲化妝品 block 住皮膚出汗,一定唔係好事。而且,做運動時增加血液循環,面色自然好,人都靚啲啦,重駛乜化妝呢?